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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9年丽水市爆破三大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2019-03-12

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文件

浙爆协〔201910

通    知

丽水市各爆破作业单位:

  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于四月在丽水市举办爆破三大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持有丽水市公安局核发的有效《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且年龄不超过60周岁的爆破三大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刑事处罚记录,无涉恐、吸毒等其他不适合从事爆破作业的情况。

  二、培训须知

1、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国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系统实行人脸识别签到规则,即身份证原件在读卡器上读取身份信息并且用摄像头进行人脸识别是否为身份证持卡本人。

  特别提醒:

  1)、一次完整上下课签到需2次,计4学时;每天培训须签到共4次,计8学时;开始签到后,所有学员须在1小时内完成签到。

  2)、迟到、旷课或请假等原因,造成上下课签到的次数不足(即学时未达到要求),无法在培训考核系统补签不足的学时,只能重新参加下一期培训班学习20学时,也无法累计计算上一期培训班已培训的学时。

  3)、须确保二代居民身份证读卡磁性有效,无读卡磁性的身份证无法进行人脸识别签到,系统里不能记录20学时的继续教育,则2019年度继续教育不合格,将影响《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变更单位或期满换证。

  2、培训报名

  每个单位按丽水市2019年度爆破三大员继续教育人数统计表(附件1)平均分配五期名额,把每期参训人员具体名单填在继续教育登记表(附件2),于3月28日下班前把附件2的电子版发至协会邮箱(zjblast@163.com)。

  按名单上人员接收现场报名。每期培训班人数固定,原则上不可随意增减。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培训交费

  1、培训时间

第一期:3月31日—4月2日,报到时间:3月31日13:00-13:30;

第二期:4月2日—4日,报到时间:4月2日13:00-13:30;

第三期:4月8日—10日,报到时间:4月8日13:00-13:30;

第四期:4月10日—12日,报到时间:4月10日13:00-13:30;

第五期:4月12日—14日,报到时间:4月12日13:00-13:30。

  2、报名签到

  参加培训人员须在培训时间中的规定报到时间内到上课教室,请各单位领队协助做好本单位人员的报名签到工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有序排队进行人脸识别报名签到。若报到逾时,则无法接收当期培训。

3、培训地点:丽水广播电视大学培训学院。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333号。

  4、培训交费

  收费标准:300元/人(含教材资料、辅导费等)。交费方式:银行转账(户名: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账号:95010154900000076、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清泰支行)

四、其他事项

  1、学员食宿统一安排在培训地点,费用自理,报到时交费到丽水广播电视大学培训学院服务总台。

  2、省爆破行业协会联系人:郑冰,电话:0571-85094220。

  3、附件1:丽水市2019年度爆破三大员继续教育人数统计表附件1丽水市2019年度爆破三大员继续教育人数统计表.xlsx

  附件2:丽水市爆破作业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继续教育登记表附件2丽水市爆破作业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xls


2019年3月12日


本通知下载地址:

浙爆协〔2019〕10 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