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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询宁波、舟山、台州地区爆破三大员新员培训需求的通知

2019-07-29

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文件

浙爆协〔201927

宁波、舟山、台州市各爆破作业单位:

  拟于八月在宁波市举办一期爆破三大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新员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根据《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的要求,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一般要求: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受聘于宁波、舟山、台州市爆破作业单位的人员;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刑事处罚记录,无涉恐、吸毒等其他不适合从事爆破作业的情况。

  二、培训预报名

  1、新报考人员通过 “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网络服务平台”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打印申请表,并经县级公安机关平台审查和签字盖章。新报考人员所在爆破作业单位填写“爆破三大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新员统计表”(见附件)进行预报名,于8月2日下班前发至协会邮箱(zjblast@163.com),按邮件收到的先后顺序安排至满员截止。

  2、根据预报名情况确定培训时间和地点。

  三、其他事项

  1、省爆破行业协会联系人:郑冰,电话:0571-85094220。

  2、附件:爆破三大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新员统计表爆破三大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新员统计表.xls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