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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征求对协会《章程》修改意见的通知

2020-01-10

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文件

浙爆协〔202002

各会员单位:

  为了推动协会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和相关要求,协会拟对《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章程》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1、新增第二十四条,内容如下;

  第二十四条  理事长、秘书长候选人推荐产生程序及选举

  (一)由现任理事长推荐、并征得1/3及以上副理事长同意,提名理事长或秘书长候选人一名。

  (二)提名的候选人提交理事长办公会讨论,须有2/3以上应到副理事长参加,到会副理事长2/3以上表决通过的成为正式候选人,提交理事会选举。

  (三)参加选举的理事人数必须超过应到理事的三分之二,选举结果有效;

  (四)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须超过到会理事2/3及以上的选票,方能当选。

  2、原第二十四条修改为第二十五条,以此类推,至第四十八条;

  3、原第二十七条  本会秘书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修改为本会理事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以上章程修改内容已于2020年1月7日召开的协会四届四次理事会上表决通过。

  现向全体会员单位征询意见,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于2020年1月15日中午12:00前发传真或邮件反馈至协会秘书处,逾期即视为同意上述章程修改内容。

  省爆破行业协会联系人:郑冰

  电话(传真):0571-85094220

  协会邮箱:zjblast@163.com



2020年1月10日



本通知文件下载:

浙爆协〔2020〕0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