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 官方网站
微信公众号

关于外省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导致延误办理新证报考、年审、换证手续的统一答复

发布时间:2014-09-26 16:27
 

答复:无论省内外人员原来都是需要户籍地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因此并非针对外省人员增加的项目。只是我省公安信息网络建设应用发展较快,省内各地都能查到本省人员的有关信息,因此免去了申请人专门去户籍地开证明的环节。

但是,由于外省的当前即时信息无法获取,因此,外省作业人员办理证件事宜时,还暂时保留原有的到户籍地开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程序不变。并且,由于没有改变原定的程序和要求,也就没有发布新的通知。

敬请理解。

© 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06022006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1231号

技术支持:杭州凌耀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