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 官方网站
微信公众号

关于征询宁波、舟山、台州地区爆破三大员新员培训需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9 12:34

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文件


浙爆协〔2019〕 27 号


宁波、舟山、台州市各爆破作业单位:

拟于八月在宁波市举办一期爆破三大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新员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根据《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的要求,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一般要求: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受聘于宁波、舟山、台州市爆破作业单位的人员;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刑事处罚记录,无涉恐、吸毒等其他不适合从事爆破作业的情况。

二、培训预报名

1、新报考人员通过 “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网络服务平台”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打印申请表,并经县级公安机关平台审查和签字盖章。新报考人员所在爆破作业单位填写“爆破三大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新员统计表”(见附件)进行预报名,于8月2日下班前发至协会邮箱(zjblast@163.com),按邮件收到的先后顺序安排至满员截止。

2、根据预报名情况确定培训时间和地点。

三、其他事项

1、省爆破行业协会联系人:郑冰,电话:0571-85094220。

2、附件:爆破三大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新员统计表爆破三大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新员统计表.xls


2019729

© 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06022006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1231号

技术支持:杭州凌耀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