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文件
浙爆协〔2020〕06号
全省各爆破作业单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协会暂时停止全省爆破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因考虑到我省爆破作业单位复工后对爆破三大员新员的需求,现将征询新员培训需求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根据《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的要求,爆破三大员资格条件一般要求: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刑事处罚记录,无涉恐、吸毒等其他不适合从事爆破作业的情况。
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受聘于全省各爆破作业单位的人员。
二、培训预报名
1、根据公安部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信息系统规定,新员因涉及人脸识别签到、学时认定、理论机考和面试考核等因素,培训考核只能采用面授方式,正式开班时间和地点将视疫情和预报名的的情况确定后另行通知。
2、为进一步提高爆破三大员新员培训考核合格率,协会拟按各单位新员需求数量购买爆破三大员全国统一培训教材,分别快递到各爆破作业单位,由爆破作业单位发放给需报考人员提前安排教材学习。
3、新报考人员须通过 “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网络服务平台”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并经县级公安机关平台审查。
4、新报考人员所在爆破作业单位填写“爆破三大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新员统计表”和需要培训教材的数量、邮寄地址、收件人姓名及电话(见附件)进行预报名,于3月2日下班前发至协会邮箱(zjblast@163.com)。
三、其他事项
1、省爆破行业协会联系人:郑冰,电话:0571-85094220。
2、附件:爆破三大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新员报名表爆破三大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新员报名表.xls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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