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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询申请报考并符合条件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0 15:28

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文件

 

浙爆协〔2020〕09 号

 

各爆破作业单位:

按照《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考核需求和协会2020年度工作计划,拟在今年下半年举办一期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新考证和提高作业级别的培训考核班,现向全省爆破作业单位征询申请并符合报考条件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凡受聘于我省爆破作业单位的;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刑事处罚记录;无涉恐、吸毒等其他不适合从事爆破作业的情况的人员。

 2、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70周岁;

 3、近3年参与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和安全监理的,未发生爆破作业责任事故。

二、申请报考各级别人员对应的资格条件

    1、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初级/D的,应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大学专科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3年以上,或者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大学本科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1年以上;

    2、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中级/C的,应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硕士研究生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2年以上,或者取得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初级/D后连续从事爆破相关工作4年以上且主持过不少于3项D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

    3、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B的,应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博士研究生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2年以上,或者取得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中级/C后连续从事爆破相关工作4年以上且主持过不少于3项C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

    4、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A的,应取得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B后连续从事爆破相关工作4年以上且主持过不少于5项B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

三、注意事项

    1、对拟申请报考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并满足相应资格条件(初级、中级、高级)的人员,爆破作业单位需登录《民爆信息系统网络服务平台》申请报名,初次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和提高作业级别人员分别按初次申领和提高资格等级相应的流程进行申报。

    2、本次征询统计的业绩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前。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从事爆破作业的时间和工作业绩以民爆信息系统网络服务平台信息验证为准。

3、用本单位账号登录平台,进入申请表录入页面,填写个人信息,点击确认,系统会自动验证本人信息是否真实、是否符合要求。如验证通过,说明符合要求,并经当地公安机关背景审查通过。

请各单位积极做好征询统计工作,填报已通过《民爆信息系统网络服务平台》申报、审查的人员统计表(见附件),并于2020年4月10日前发到协会邮箱zjblast@163.com

协会视征询统计和疫情防控情况申请办班,培训开班具体时间、地点确定后,另行通知。

附件:征询申请报考并符合条件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情况统计表征询申请报考并符合条件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情况统计表.xls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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