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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员单位交纳2020年团体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4 11:34

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文件

 

浙爆协〔2020〕13号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号召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倡议书》通知精神,减轻会员企业负担,推动会员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结合本会实际情况,经理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减免全体会员单位2020年1-3月(3个月)会费,即减免2020年度25%的会费。

减免后2020年度会费标准如下:副理事长单位:6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4500元/年,理事单位:3000元/年,团体会员单位:1500元/年。

交费方式:银行转账,汇款时请务必注明汇款单位名称及2020年度会费。

根据《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章程》规定,会员单位应自觉履行按时缴纳会费的义务。感谢贵单位对协会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户     名: 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

开 户 银 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清泰支行

帐     号: 95010154900000076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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