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文件
浙爆协〔2020〕18 号
各会员单位及涉爆单位:
为了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经研究决定,我协会组织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书画、摄影、微视频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大赛旨在弘扬中华民族文化、坚持艺术创作与安全生产实践相结合,用艺术的视角诠释安全发展的内涵;坚持寓安全宣教于艺术欣赏之中,用艺术的魅力引领社会增强安全意识;用活动的形式体现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引导全社会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传播法治文化,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消除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的主题,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 促进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为全省涉爆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以“一不要伤害他人,二要不伤害自己,三要不被别人伤害,四要保护他人不受伤害”的自觉行动,紧紧围绕“消除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的主题,以书画、摄影、微视频的形式,捕捉全省安全生产、经营领域内最美丽、最震撼、最感动、催人奋进的瞬间,展示全省涉爆安全生产工作最精彩的画面。
二、活动主题
“消除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三、主办单位
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
四、参赛对象
全省所有会员单位、涉爆单位及监管部门的人员
五、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必须紧扣“消除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的主题,宣传安全生产知识、体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以摄影、书画、微视频的形式展示出全省安全生产氛围。
(一)书画类作品要求。
1.作品必须紧扣活动主题,每位作者作品不超过3件。
2.美术作品:尺幅不限。
3.毛笔书法作品:尺幅不限,竖幅,书体不限,草、篆字体须另附释文。
4.卡通漫画和硬笔书法作品在A3尺寸内。
5.篆刻作品不少于8方,附边款2至4方。
(二)摄影类作品要求。
1.作品必须为真实记录类原创拍摄,黑白、彩色均可(电脑合成作品不得参赛),每位作者作品不超过3件。
2.作品精制光面12寸样片,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要求为JPEG、TIF格式的图片,文件不小于5Mb。
3.摄影作品电子版发到投稿邮箱。
(三)微视频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主题鲜明、突出,注重安全和思想引导,寓意深刻,创意新颖;作品要有较强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制作精美、完整细腻。
2.参赛作品须为视频格式,例如:微电影、微视频、动漫视频等形式。时间最长不得超过5分钟,要求为MP4格式,高清,像素1080P。参赛作品要求声音和视频画面协调、统一,画质清晰。微视频作品将电子版发到投稿邮箱。
(四)所有参赛的书画、摄影、微视频作品都需要配标题及相应的文字描述,并与主题相契合。参赛作品要求,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创意独特,贴近生产生活,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巧妙、生动地宣传安全常识、安全技能和安全理念。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由参赛者承担全部责任。
六、征稿时间
请各单位认真负责组织好书画、摄影、微视频比赛相关活动,动员广大干部、员工积极参与投稿,按照征稿要求和时间将作品报送至主办方。
征稿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7月30日,以送达和邮件时间为准。
七、奖项设置、宣传、表彰
1.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报送的书画、摄影、微视频作品进行评选,入选作者名单在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网站上公布,获奖及优秀作品将在协会网站展示。
2.书画、摄影、微视频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设组织奖5个,以表彰本次活动的优秀组织单位。
4. 获奖及优秀作品适时设专题展区展览。
5.获奖优秀作品(书画、摄影)编辑印制《浙江工程爆破》大赛活动专刊,凡入选作者每人一册。
八、其他事项
1.参赛作品无须装裱。请在书画、摄影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工整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联系电话,微视频作品须在邮件中注明上述信息。
2.本次活动免费参赛,参赛作品一律不退原稿。
3.本次活动主办方对参赛所有作品拥有展览、出版、宣传、收藏及处置权。
4.本次活动所有解释权归主办方。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作品请用EMS、顺丰等快递邮寄、直接送达、邮件三种方式投稿);
联系人:郑冰、任建红,联系电话:0571-85094220;
投稿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508号浙江地矿科技大楼405室;
收件人:任建红,邮编:310007,投稿邮箱:zjblas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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