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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爆破行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圆满完成

发布时间:2020-12-31 15:23

根据《浙江省爆破行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和《浙江省矿山工程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简称《评价条件》)文件中第十条试行的量化评价标准,应根据行业发展适时调整完善的相关要求,12月24日下午组织召开了2020年度爆破行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工作会议,高评委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共24人参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孟昭运主持。

高评委副主任委员、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理事长厉建华以PPT形式对矿山工程与爆破行业四个专业的《评价条件》进行了详细的解读,结合2018年度、2019年度的评审情况,对正常申报、自评分申报、标志性业绩申报的三种不同方式应结合不同的申报条件、分类评审,主要是对工作业绩、代表作、行业影响力、职业道德等评价指标的正确理解、合理确定分值等方面的相关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和建议,以保证评审尺度的相对统一,尤其是代表作应充分体现行业影响力,评审专家应根据项目爆破设计文件、项目总结报告的水平、质量、参与度的不同给予不同分值,充分体现评审专家的专业水平。

与会委员认真听取了两个评价条件的主要内容,充分讨论了评审工作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一致认为职称评审工作应严格评审纪律、遵守有关规定,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同时对2018年度、2019年度评审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通过评委会专家的集体讨论,最大限度保证了专家掌握和执行标准尺度的一致性,形成了对职称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统一意见,进一步规范了爆破行业职称评审工作。

浙江省爆破行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孟昭运作总结发言,要求每位委员应充分认识到高评委委员肩负的职责,认真仔细对照评价条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严格把关,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确保规范、公平、公正地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共同维护爆破行业高评委评审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

评审工作会议上与会评审专家就下步如何修改完善《评价条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后的《评价条件》应进一步提高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维护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性,保障评审工作的专业性,推进职称评审工作更加科学合理。

经前期资格审查、评前公示,2020年度申报爆破行业高级工程师同意提交高评委会45人,其中申报爆破工程12人,爆破器材8人,采矿工程14人、矿建工程11人。评审工作秉持公正、公平、守密的评审原则,四个专业评议组认真审阅资料、合理掌握量化评价标准,做到严格把关,确保评审质量。专业评议组按量化评价标准通过材料审议评分、确定答辩人员名单,共有14人参加面试,面试答辩比例达50%以上。在经过材料评审、面试答辩评分、评委会票决等程序后,共有27人通过了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目前评审结果公示中。

本次评审工作突出了新的亮点,一是通过全国民爆信息系统检索申报人所在单位的爆破作业项目业绩审批表、备案表,以及个人相关履历信息,与职称申报材料进行核对,对材料的真实性审核提供了有效的依据;二是在开启评议会议和评委会议之前召开高评委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了量化评分标准的打分细则,强调了评审工作纪律,推进了评审工作的专业性、严肃性、统一性、规范性,从而真正实现了“专业的职称由专业的人来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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