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文件
浙爆协〔2021〕 27号
各爆破作业单位:
根据协会工作安排,拟于十月下旬在丽水市举办一期爆破三大员新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需报名培训的人员必须由所在爆破作业单位通过“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网络服务平台”申请,并经单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在平台审查确认后,方可预报名参加本期培训班。
2、各单位以“2021年第三期爆破三大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新员培训预报名表”(见附件)、“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网络服务平台”审查确认的截图进行预报名,于9月30日前将预报名表盖章后的PDF和截图发至协会邮箱,逾期不再接收预报名。
3、按收到符合本通知要求的预报名邮件先后顺序来安排本期培训名额,额满即止。
4、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协会联系人:罗钟威,联系电话:0571-85094200。协会邮箱zjblast@163.com。
附件:2021年第三期爆破三大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新员培训预报名表
2021年第三期爆破三大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新员培训预报名表.xls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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