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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爆破行业与矿山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3 14:49

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文件

 

  浙爆协〔2023〕14号  

各相关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为满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需求,定于8月15日起开展爆破行业与矿山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就“浙江省爆破行业网络学习平台”线上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学时
      1、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自然资发〔2020)23号)文件的通知要求,自然资源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度应达到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5学时,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其中爆破工程、爆破器材、矿建工程、采矿工程四个专业的技术人员,参加A类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按实际完成的有效学时认定相应的专业科目学时(每年最多认定不超过72学时)。
      2、持有《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自然资源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需达到公安部GA53标准规定学时(爆破工程技术人员40学时或爆破三大员20学时)之外,还应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习,达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总学时的要求。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和爆破三大员2023年继续教育工作将于8月同步开展,培训报名及学习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报名及交费
      1、培训报名
      请各单位或个人将需参加继续教育网络培训人员的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需培训的学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电子版)在10月15日前发至协会邮箱zjblast@163.com。
      2、培训交费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收费标准:15元/学时,按实际完成的学时计算。    
      交费方式:转账汇款(户名: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账号:95010154900000076,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交费汇款时,备注栏须注明参加培训人员的姓名及款项用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三、培训须知
      1、单位或个人完成报名及交费后开通网上学习,于8月15日起登录平台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和验证码开始学习。
      2、参训人员在登录平台前应认真阅读《浙江省爆破行业网络学习平台使用手册》(见附件),登录平台后须先观看网络学习平台使用视频。
      3、学习日志由协会定期组织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学时则需要重新学习该课程。学员须在10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规定学时的有效学习。
      4、请各省属企事业单位按照浙自然资发〔2020)23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以便在“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中进行及时、如实登记。

      如有疑问,请联系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谢婵婵0571-85094200。

      附件:浙江省爆破行业网络学习平台使用手册浙江省爆破行业网络学习平台使用手册(2023).doc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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