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文件
浙爆协〔2023〕20号
各爆破作业单位、爆破作业人员:
为全面做好2023年度爆破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持有效《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且注册在浙江省内爆破作业单位、尚未完成2023年度继续教育20学时的爆破三大员或40学时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请在2023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时间段内完成GA53要求的年度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
2、报名方式、培训交费、培训须知等详见《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爆破三大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浙爆协〔2023〕16号)、《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浙爆协〔2023〕15号)。根据通知中学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年度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逾时无法补学的要求,本年度已参加学习但未达到规定学时的,需重新学习。
请各单位、各位爆破作业人员高度重视年度继续教育,以免影响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延期或变更单位换证等相关事宜。如果网上学习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1-85094200。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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