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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询我省符合报考初次申请和提高作业级别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条件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6 10:07

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文件

浙爆协〔2024〕16号

各爆破作业单位:

根据我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需求和协会工作计划,拟在2025年举办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初次申请和提高作业级别培训考核班。现向全省爆破作业单位开展征询符合报考初次申请和提高作业级别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条件人员的预报名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报考基本要求

按照《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规定

1、凡受聘于我省爆破作业单位的;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刑事处罚记录;无涉恐、吸毒等其他不适合从事爆破作业的情况的人员。

2、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70周岁。

3、3年参与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和安全监理的,未发生爆破作业责任事故。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初级/D的,应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大学专科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3年以上,或者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大学本科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1年以上;

2、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中级/C的,应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硕士研究生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2年以上,或者取得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初级/D后连续从事爆破相关工作4年以上且主持过不少于3项D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

3、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B的,应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博士研究生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2年以上,或者取得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中级/C后连续从事爆破相关工作4年以上且主持过不少于3项C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

4、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A的,应取得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B后连续从事爆破相关工作4年以上且主持过不少于5项B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

三、注意事项

  1、对符合报考初次申请和提高作业级别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条件的人员,由所在爆破作业单位登录“民爆信息系统网络服务平台”按相应流程进行系统申报和验证。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系统验证的人员,分别填写《征询我省符合报考初次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条件的人员统计表》(附件1)、《征询我省符合报考提高作业级别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条件人员统计表》(附件2)。

2、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中“从事爆破相关工作”的解释:已取得有效《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从事爆破作业的时间。从事爆破作业的时间和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业绩,均以“民爆信息系统网络服务平台”系统验证为准。

3、报考提高作业级别人员的个人业绩须按《关于办理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个人业绩核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详见协会发文浙爆协〔2020〕30 号)的要求,提交已完工的爆破作业项目的个人业绩纸质材料,参照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专业评审工作程序,完成个人业绩核定工作。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积极、认真地做好征询统计工作,负责填报已通过“民爆信息系统网络服务平台”申报审查的人员统计表并加盖公章,于2024年12月30日17点前发送表格电子版和盖章后PDF扫描件至协会邮箱zjblast@163.com

2、协会将根据本次征询统计情况申请办班,培训开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协会联系人:谢婵婵,联系电话:0571-85094220。

 

附件:

1、《征询我省符合报考初次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条件的人员统计表》征询我省符合报考初次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条件的人员统计表.xls

2、《征询我省符合报考提高作业级别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条件人员统计表》征询我省符合报考提高作业级别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条件人员统计表.xls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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